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东至县华龙洞遗址陈列馆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至县华龙洞遗址陈列馆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
2.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 8840 平方米,包含一栋新建展陈馆, 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现状建筑物(展陈楼、专家楼、科普楼、 宿舍楼)外立面改造及内部装饰,建筑面积约 3500 平方米,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等,送审造价16470910.6元。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按委托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有关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等技术咨询工作。
5.报价要求:参照适用《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件收费标准,清单及控制价审价报价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 50%(费率)。注:投标人自行报价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6.确定办法: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的,以摸球方式进行选择。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价工作。
8.其他: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付款方式: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完成审价提交审价成果,一次性支付审价费。
11.售后服务: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资料和结果,协助完成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
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 录和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三、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附件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 89 号乡村振兴集团建设管理部)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 89 号乡村振兴集团三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 89 号乡村振兴集团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需至开封现场,参与开封并响应文件即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回函内容:
1、投标单位报价函壹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本单位有权不予接受。
3、在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项目预算金额的基础上,以有效报价的有效最低价作为中标价,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投标函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4、报价: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市场风险,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5、供应商可以不对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东至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从玉凤 联系方式:0566-5295550
2024年12月16日